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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拉风私自在车上安装警灯 男子被处1000元的为拉罚款
许某被处罚款1000元
海峡网3月8日讯 (泉州网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张驰 何冰倩 文/图)为了好玩、拉风、风私罚款有面子,自车装许某私自在车上安装警灯,上安结果被交警巡逻查获,灯男被处以1000元的被处罚款。
5日中午12时许,为拉惠安交警大队骑警队民警在辖区中山北路巡逻时,风私罚款发现一辆号牌为闽CJ×××R的自车装白色小车的中网处有红光和蓝光在交替闪着,爆闪的上安红灯、蓝灯特别炫目,灯男格外刺眼。被处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为拉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风私罚款
驾驶人许某对自己为了拉风而私自安装标志灯具的自车装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强制拆除并收缴了该车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并对许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上述四种特殊车辆安装警灯需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批,办齐手续,取得相关证件后方能安装。
民警提醒:一般民用车辆禁止安装警灯,私人车辆就更不能安装了,如果是违规安装警灯的话,请及时拆除,免得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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